| 至于死的罪 |
|
|
| 作者 陈约翰 | |
|
有一个至于死的罪.(二) 一. 在肉身的生命来说有至死的病! 1. 前些时史登顿岛有一位谋杀两位警察的犯人被判死刑! 可见肉身生命有至死的罪! 2. 我们知道有些病是至死的! 例如再次或多次发现癌症,通常是至死的病! 3. 有一日,听见一位记者访问一位被警察捉到的偷车和贩毒的人. 他自己说,他从少就作这样的事,也知道,他将会赔上自己的生命! 可见有时候人自己也知道,他犯了肉身上至死的罪! 二. 帖后2:10-12节. 并且在那沉沦的人身上,行各样出于不义的诡诈. 因他们不领受爱真理的心,使他们得救. 故此,神就给他们一个生发错误的心,叫他们信从虚谎. 1.有些人有超人的能力.他们不用来做好事,造福人群.反用来作恶害人! 2.神就给他们能力,叫他们恶事亨通. 因他们恶事亨通,他们就没有理由要接受爱真理的心使他们得救! 3.他们这种拒绝接受爱真理的心就成为至死的罪了! 三. 希伯来书10:25-29节. 1.不可停止聚会,像有些人停止惯了一样. 正因那日子临近就更当这样!来10:25 关键的就是"停止惯了". 我们看见许多人,停止参加聚会,后来停惯了,变成不信了! 这样跌倒离开教会的人通常不会回头! 2.我们得知真理以后,若故意犯罪,赎罪的祭就没有了!(来10:26) 关键在于"故意犯罪"!能故意犯罪的人,通常都有相当的意志! 决心要犯罪的人,通常不会悔改,这样就变成至死的罪! 3. 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.( 来10:27) 这句前面英文翻译有必定等得到...意思就是一定会灭亡! 来10:28-29节有更进一步解识. 因为人拒绝遵守摩西的律法,就不得怜悯而死. 何况人践蹋耶稣基督的福音! 四. 哥林多后书4:2-4节. 1. 我们在神面前,绝对清楚传福音给人.(林后4:2) 2. 若是有人不能明白我们所传的福音.就是因他们是灭亡的人!(林后4:3) 3. 这世界的神将他们的心眼(思想)弄瞎了!(林后4:4) 五. 路加福音22:3-5节. 1.撒但进入了,出卖耶稣的加略人犹大的心.犹大就是十二门徒的一位.路22:3 2. 犹大就去大祭司和守殿官那里与他们商量怎样出卖耶稣.(路22:4) 3. 他们就都欢喜,同意给他钱.(路22:5) 凡与恶人商量作恶的人通常都是不能回头的! 愿主赐福保守你从今直到永远! (零七年四月十二日) |
| < 前一个 | 下一个 > |
|---|

